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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6年重点科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0  来源:普及部  返回上页


 

各县(市、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现组织实施2026年重点科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农民科学素质提升项目

申报对象:具备以下条件农业产业基地

1.具有区域代表性,特色优势明显,是当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

2.建有满足活动开展需求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氛围浓厚且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项目内容:

1.面向农民开展农业生产、科学生活、科学经营等领域的技术知识普及,全年组织科普讲座、技能培训、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单场次参与群众不少于20人;

2.建设不低于20米的科普宣传展牌、橱窗或画廊等展教设施,定期更新产业发展及科普知识内容,提升传播实效;

3.拥有不少于10人的稳定科普队伍,配备专职或兼职科普讲解员,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月期间科协系统组织的相关活动;

4.结合产业实际,制作2-3分钟的农业科普短视频不少于1条,内容围绕解读科学现象、阐述技术原理等;

5.已成立农技协、科技小院、农函大等涉农科普组织,或长期开展科普活动且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

(二)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项目

申报对象: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小学校

建有科技活动室(馆)、图书室、计算机室,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能够满足开展科普教育的需要,科普氛围浓厚。

项目内容:

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科学调查体验、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等赛事,并取得较好成绩;

2.全年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科普研学实践活动不少于2场次;

3.每学年开展科普讲座、科技创新教育、校园科技竞赛等活动不少于3场次,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月期间科协系统相关活动;

4.结合学校特色制作2-3分钟的科普短视频不少于1条,内容围绕解读科学现象、传播科学知识等。

(三)城镇劳动者、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项目

申报对象:具备以下条件的社区(村)

设立科普阅览室、科普培训室和科普活动室(站)等科普活动场所,满足科普活动的开展需求,科普氛围浓厚。

项目内容:

1.组建20人以上的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吸纳科技人才、科普专家开展“智惠行动”,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和乡村振兴;

2.结合全国科普月等重要节点,全年开展科技培训、科普报告、农技服务、义诊咨询、应急科普等公益性活动不少于10场次;

3.制作2-4分钟的科普短视频不少于1条,内容围绕群众需求解读科学现象、普及实用知识等。

(四)科普教育基地提能项目

申报对象:符合《黄石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科普机构

项目内容:

1.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开放日不少于200天;公共场所类、教育科研类、生产设施类和信息传媒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开放日不少于60天。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原则上对公众免费开放,市场经营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2.结合自身资源特色开展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次,活动设置明显科普标识,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月期间科协系统相关活动;

3.建有不少于20人的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

4.制作2-3分钟的科普短视频不少于1条,内容围绕解读科学现象、传播科学知识等。

(五)特色科普活动 

申报对象:县(市、区)科协、学会(协会)以及各类科普阵地

项目内容:

1.创新科普传播方式方法,策划实施具有本地本行业特色的品牌科普活动;

2.开发针对性强、公众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内容;

3.活动形式包括科普大赛、讲座、实景演练、交流会、专题论坛、技能培训、项目路演等线上线下多种类型;

4.活动已纳入全市“千场科普活动”计划。

(六)志愿服务项目 

申报对象:通过“大美志愿”注册的队伍

项目内容:

1.队伍注册人数不得少于20人;

2.全年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次,并将活动信息上传至“大美志愿”平台;

3.活动现场统一使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或LOGO,亮明身份开展服务;

4.队伍中至少1人注册为“科普中国”本地区科普信息员,年度传播分享量不少于100次(篇)。

二、申报须知

(一)采用自愿申报、择优评选。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最多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来无封建迷信、邪教、伪科学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此为一票否决项)。

(三)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科普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未尽事宜可添加附页说明。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受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经评审、公示后确定立项名单。

(二)项目实施

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立项后将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保障项目正常实施。

(三)项目验收

项目于2026年12月前完成验收并结项。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在此期间暂停该县(市、区)此类新项目立项。

联系人:项创

电  话:0714-6353286   

邮  箱:pjb6353286@163.com


附件:科普项目申报书

黄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