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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黄石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制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来源:  返回上页


 
各县市区、开发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8年1月—2018年2月,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黄石市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情况开展督查。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黄石市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和责任的要求,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领导、构建机制方面
1、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安排到位。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工作机构明确,各单位或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2、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汇报制度。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1件;
3、每年定期召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不少于 2次,安排部署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述职,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学习交流活动;
4、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有科普阵地并定期开展活动。
(二)工作成效方面
1、按照总体和年度工作部署及要求,制订本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开展主题鲜明的科普活动4次以上,做到有计划、有效果、有总结、有佐证资料和图片;
3、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社区益民工程、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产业助力工程、科普人才建设工程。选择重点、积极推进,效果明显,做到有计划、有效果、有总结、有佐证资料和图片;
4、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技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下乡、防灾减灾和世界环境日、气象日等大型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的氛围;
5、建立健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档案资料。做到资料齐全,整档规范,纸质和电子资料档案有专人保管;
6、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黄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年报送信息不少于10条。
(三)加大投入、保障措施方面
1、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工作责任目标,把实施《黄石市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的重点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及时总结、提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及图片;
2、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对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年终有考核、有奖惩措施;
3、结合实际,将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科普信息化设施和“站、栏、员”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纳入当地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4、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17年人均科普经费达到1元,并逐年增加;
5、定期对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督查程序
(一)对照自查
2018年1月31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按照《黄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暂行办法》制订的考评计分标准,自评打分,并将后自查报告和自评得分情况(需盖章)报送黄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华荣华 电子邮箱:1810723822@qq.com)
(二)现场督查
1、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黄石市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情况汇报。
2、实地查看。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等实地查看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建设情况。
3、座谈交流。与当地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总结典型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可与汇报会合并,分时段进行)。
4、验收考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核评分。
(三)形成报告
各督查组形成督查报告,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和考评得分情况,报送黄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
三、督查安排
第一组:大冶市
组 长:杨晓梅 成员:李麟、陈朗
第二组:阳新县
组 长:邓华彬 成员:汪昭洪、陈朗
第三组:黄石港区
组 长:方世江 成员:毛晓晶、傅小勇
第四组:西塞山区
组 长:陈汉松 成员:李麟、傅小勇
第五组:下陆区
组 长:方跃钢 成员:梅玖、华荣华、徐文燕
第六组:铁山区
组 长:李莉 成员:毛晓晶、华荣华、徐文燕
第七组:开发区
组 长:方世江 成员:汪昭洪、陈朗
四、督查纪律
各督查组须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扎实认真地开展督查工作,不得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