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按照省纪委《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鄂纪文〔2017〕11号)和市纪委《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科协工作实际,现制定第一阶段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认真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和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单位意见,全面排查本单位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同时针对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逐条逐件整改到位。
二、治理重点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三、工作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自4月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
(一)自己找。组织市科协全体党员干部逐一对照治理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各部室及个人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具体表现。
(二)群众提。通过发布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对本单位、各部室及党员干部个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反映。同时,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基层调研等形式,听取广大科技工作者意见和相关单位建议。
(三)上级点。就本单位和领导干部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书面征求市委和分管领导意见建议。同时,要对上级领导在具体工作中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梳理,查看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四)相互帮。采取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相互查找干部个人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五)认真改。原汁原味收集、梳理和分析查摆出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问责。对一般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要把自查自纠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严肃追责问责。
2.坚持问题导向。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水平提高。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问题,又查单位的问题;既查具体问题,又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查执行落实问题,又查监督管理问题;既查基层问题,又查上级问题。
3.做好信息报送。明确一名科协联络员,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加强联系,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运用科协网站和公告栏等方式对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7年5月2日